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关于建发独墅湾幼儿园举办权项目招标公告

   2019-12-11 09:17:10
摘要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建发独墅湾幼儿园举办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建发独墅湾幼儿园举办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HXZX2019-WZ-G-013

二、招标内容

标的物名称:建发独墅湾幼儿园举办权项目

服务期限:三年, 需保证该园在2020年9月1日正式启用。 实行年度考核评估制度,今后涉及续签、取消办园资格或者更换举办者等事宜根据政府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实际入场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服务地点: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与赏湖路交叉口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1. 幼儿园的基本情况描述

建发独墅湾幼儿园举办权项目

地址: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与赏湖路交叉口;

面积:小区占地面积9006平方米。

规模:设计规模6轨18班。

2. 本次办园期限:三年,实行年度考核评估制度。实行年度考核评估制度,今后涉及续签、取消办园资格或者更换举办者等事宜根据政府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实际入场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3. 目前提供的办园场所只含基础装修,新举办者需自行完善园所美化、添置办园所需家具、采购办园物品、设备。

4.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1) 中标后,供应商所采购的物品、设备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和水嘴)内的,中标单位必须采购具有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否则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接受整改。

(2) 中标后,供应商采购的家具等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中标单位应尽可能提供具有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3) 中标后,供应商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应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绿色采购,优先考虑绿色产品。

(4) 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

5. 中标后,供应商添置的家具、物品到场后,须密闭24小时后进行空气环境质量检测,在规定期限内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接受整改,更换绿色、环保的产品。相应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二)办园要求

1.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民办幼儿园登记注册的基本条件,并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

2. 管理者选聘必备条件及要求:

(1) 拟任园长有5年以上担任合格幼儿园管理职务(副园长以上)的工作经验。

(2) 幼儿园园长必须是专职园长,在职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幼儿园职务,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相关招标项目。

3. 师资准入标准:幼儿园专任教师100%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 拟投入资金及资金使用标准:

(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办学资金和办学经费的来源,须逐项说明出资方式、开办资金及投资总金额;提供拟办学校资金和经费来源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2) 场地、装备、安防、人员等按标准配置、测算。

(3) 投标人阐述资金使用设想。包括投入环境创设、房屋装修改造、硬件设施设备购置等,须列出设施设备清单及估价、投资费用明细表;收费设想。应严格执行教育、物价等部门下发的收费文件精神,不得擅立项目乱收费;资金筹措及运作;教职员工薪资设想。

5. 幼儿园 教育技术装备配备标准:班级配套桌椅、橱柜、玩具、幼儿图书、现代化教学设备配备齐全,承诺符合《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三类标准或以上。

6. 发展规划:中标单位举办该园将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享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帮扶,同时必须根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规范管理。中标单位必须认真规划幼儿园的发展,并承诺开办3年内建成苏州市优质幼儿园,5年内建成江苏省优质幼儿园。

7. 投标人 必须承诺做到: 资金投入、设施配备、人员配置、管理措施等到位;履行公共服务义务, 根据吴中区普惠性幼儿园的规定予以招生 ;规范办园,不抽逃或挪用办园资金,不用园内资产进行抵押等提供担保或用于自身融资;规范管理、规范收费; 加强校园安全、卫生、食品管理工作;保证标书中拟聘幼儿园园长信息的真实性,保证该园长为 专职园长,在职期间不兼任其他幼儿园职务, 能够长期在岗工作 ,学校教职工均持证上岗;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教职工年收入不低于相关规定的额度,并逐年提高。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根据吴政办[2019]92号文件规定,推进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享受本区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各类奖补政策扶持。由于每一投标供应商所享受的财政补贴标准统一,因此无需报价,本项目价格不作评审。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五、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方式:

1 、CA办理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4)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2 、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供应商”。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7日,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998-0000(技术人员);0512-69820825(中心)。

(二)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在报名系统中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供应商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并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三)质疑要求:

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邮寄或现场接收。

质疑联系人:石帆

联系电话:0512-65981596-8115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六、开标信息

投标时间:2020年1月2日下午13:00-13:30整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2日下午13:30整

开标时间:2020年1月2日下午13:30整

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及开标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七、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

电 话:0512-65975681

联 系 人:陆主任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

八、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电 话: 0512-65981596-8115

传 真: 0512-66352628

邮政编码:215000

联 系 人:石帆、潘兰、于民峰

九、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十、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