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芦苇收割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19-12-11 09:17:08
摘要

苏州 恒 大招投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需要的2020年芦苇收割服务外包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

苏州 恒 大招投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需要的2020年芦苇收割服务外包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 2020 年芦苇收割服务外包项目

(2)采购编号: SZHD2019-WZ-G-003

(3)标段数量:共1个标段

(4)采购预算:1780000元整

2 、服务期限:二个月(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采购需求:

(1)收割范围:

A 、吴中大道水厂交界处 至大缺港环太湖 沿线。(含沿线顺堤内河)所有芦苇、 篙 草,制定保留区除外。

B 、滨湖大道(东山大道口至大缺港莲花寺)

(2)收割预算总价:178万;

(3)收割面积:约1778亩,最终按实际测量为准;

(4)收割时间: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

(5)综合考核验收:2020年5月中旬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 、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 月17 日。

四、报名流程及方式: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 、申领CA。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

CA 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点,可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上查询。

3 、登录报名

登录报名。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苏州(区级)政府采购系统--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供应 商板块 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 商不可 撤销报名。

4 、文件获取

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本项目采购文件,由供应商自行下载。项目如有设计图纸等确实无法上网公告的资料,代理机构将无偿发放给供应商,不作领取登记。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5 、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开标(谈判、磋商)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五、关于质疑:

(1)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相关事项请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邮寄或现场接收。

(3)联系人:苏州 恒 大招投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宋艳婷

(4)联系电话:0512-62629993

(5)联系地址:苏州市太湖西路1177号 世茂广场 H座2313

六、投标文件递交信息及现场解密时间:

1 、递交及现场解密时间:2020年1月4 日13:00时起至13:30时止(北京时间)。

2 、递交及现场解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 泷 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20年1月 4日 13:30 时(北京时间)。届时准时开始,逾时视作自动放弃。

2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 泷 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 、采购人

(1)采购人: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

(2)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山大道3077号

(3)联 系 人:徐清

(4)联系电话: 13771717983

2 、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苏州 恒 大招投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 苏州市太湖西路1177号 世茂广场 H座2313

(3)联系人:宋艳婷、屠丽萍

(4)联系方式:0512-62629993

3 、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512-63982391。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 、本次采购活动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此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 、根据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2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3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十一、本项目招标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