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2020年政府专项债券(一期)发行法律服务采购(19C1331)采购公告

   2019-12-24 13:55:04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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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2020年政府专项债券(一期)发行法律服务采购(19C1331)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24日

一、项目号:19C1331

二、项目名称:江津区2020年政府专项债券(一期)发行法律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3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项目描述:

一、采购项目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津区2020年政府专项债券(一期)法律服务采购。

2.项目内容:

(1)要求:法律意见书1个。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

(二)采购限价:采购的最高限价为3万元。

二、投标须知

(一)  投标人资格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具备省级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熟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法律审查及《法律意见书》出具有关规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采购文件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下载。

3.投标地点:江津区财政局1359会议室(江津区行政中心3楼)。

4.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下午3:40。

5.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下午3:50。

6.开标地点:江津区财政局1359会议室(江津区行政中心3楼)。

(三)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表(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①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盖章骑缝章。

②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

(四)有关规定和要求

1.各投标人只对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

2.超过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概不接受。

(五)中标人的确定

1.本次采购采取最低价评标法确定中标人,即以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报价,由采购单位确定中标人。

2.采购结果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前往我局领取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联系人:刁  均, 47880680)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省级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8、熟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法律审查及《法律意见书》出具有关规则;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12月24日 至 2019年12月29日 11:00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八、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12月30日 15:1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12月30日 15:4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财政局1359会议室(江津区行政中心3楼)。

九、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19年12月30日 15:50

询价地点:江津区财政局1359会议室(江津区行政中心3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采购经办人:刁均

采购人电话:023-4788068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圣泉社区圣泉路99号

十一、附件

关于江津区2020年政府专项债券(一期)发行法律服务采购的通知.docx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