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周口店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提升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2019-12-19 09:53:15
摘要

  北京隆远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周口店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提升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周口店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提升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LYSD-2019-ZB-ZKDZZF1912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爽

项目联系电话:010-603009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府前大街1号

联系方式:果科长010-693013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隆远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爽 010-6030096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拱辰北大街21号(联通营业厅南门院内)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口店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提升项目-监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LYSD-2019-ZB-ZKDZZF191280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_以房财政采【201972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隆远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工程地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工程施工投资额883.4906(万元)本项目的监理费为17.235805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60天日历日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2.5招标范围包括栽官庄、良各庄和西庄三个行政村整理绿化用地、栽植乔木、灌木、花卉,新建步道,新建防腐木平台、新建生态护栏、新建围墙围栏等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6其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工程监理资质,近三年具有已完成的(类似)监理业绩。3.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3.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6年12月18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2358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18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21号(联通营业厅南门院内)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21号(联通营业厅南门院内)

 

七、其它补充事宜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适用于纸质招标投标形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18日至2019122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根据<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至2018年1月1日后,未换发三证(五证)合一的证照将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21号(联通营业厅南门院内)

4.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适用于现场递交方式)

5.1 投标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0109 14 00分,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21号(联通营业厅南门院内)

5.2 逾期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房山区政府网(http://www.bjfsh.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未经允许的任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