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财政局按照省、市政府采购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规范运作,物有所值”的政府采购原则,不断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确保了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运行。2019年1—10月,共完成政府采购业务705笔,支付金额1003万元。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坚决执行省里统一制定的政府采购目录,坚持实施部门集中采购制度,充分发挥批量集中的规模效应。坚持“先预算后采购、无手续不付款”的原则,监督采购单位规范管理。
二是完善监管制度。在修订政府采购申报程序、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结算程序时,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从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管部门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管理事项、审批内容、时限要求,做到有法可依,相互制衡,相互约束,强化控制。
三是强化预算管理。坚持经济实用、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