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崇义县财政局日前出台《崇义县政府采购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考核原则、考核主体、考核内容和方法等。考核的主要方法是通过绩效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对经过量化的考核指标自动打分,形成整体评价结果。
《办法》明确,该县将对县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即,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一定的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对预算单位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考核指标的基础数据来源于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办法》强调,崇义县财政局是实施绩效考核的主体,遵循依法实施、客观公正、信息公开的原则,负责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包括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