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好政府采购功能,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财政局“四项坚持”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一、坚持预算约束,提高政府采购执行率。区财政要求各采购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不得突破申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之外的采购计划;对确属上级或同级政府临时安排的采购事项,采购单位需补报采购预算,按照部门预算追加程序报批。

  二、坚持审采分离,进一步完善审批和执行机制。加强政府采购审批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审批管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运行的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实现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权责明确、岗位分离。

三、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