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目录”)日前公布。新目录对品目作出了调整,大幅提高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并提出了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八点要求。

  据了解,新目录包括31个品目,其中货物类品目23个,服务类品目8个。新增了液晶显示器、信息安全软件、触控一体机、复印纸、基础数据服务、基础电信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7个品目。删除了速印机、传真机、移动存储设备、存储用光纤交换机、通用摄像机、电视机、电冰箱、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医疗设备和器械、电梯、公务机票、培训等14个品目。

新目录大幅提高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其中,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从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2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