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切实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营商环境,红河州财政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做好前期准备。成立由分管政府采购工作领导任组长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设立由州县政府采购管理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分析研究政府采购政策,科学严谨制定监督检查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依据、步骤及工作要求,统一检查程序和方法,全面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严格程序方法。此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于2019年10月中旬开始,至2020年2月结束,分为自检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汇总报告、处理处罚5个阶段。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鑫德招标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