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山市始终瞄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痛点”和“堵点”发力,通过探索深化该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措施,助推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有序放权,确保交易顺畅
坚持在政策上稳步放宽,降低准入门槛,营造适度宽松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为企业松绑,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推动交易事项“应放尽放”。整合交易类别,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编制公布《乐山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推动交易事项应放尽放,凡法律法规要求在县级层面开展或规则统一、简便易行的交易活动,均下放交由县级分中心组织。二是严格实行“管办分离”。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权相互分离原则,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项目审批部门与行业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