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湖北省荆州市财政局实施进一步扩大采购人自主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改革制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三项有力举措,目前取得了初步成效。
首先,赋权增能,扩大采购人自主权。该市财政局出台《荆州市市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取消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批环节,由预算单位自主依规确定采购的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制定荆州市2019—2020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精减集中采购目录,提高采购限额标准,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从过去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进一步扩大了预算单位采购范围和采购自主权;简化政府采购程序,2019年将预算单位原纸质备案改为网上备案,对于符合法定要求的政府采购变更方式,由原来的
荆州三措并举推进政采“放管服”改革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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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湖北省荆州市财政局实施进一步扩大采购人自主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改革制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三项有力举措,目前取得了初步成效。
首先,赋权增能,扩大采购人自主权。该市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