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协议》(GPA)是WTO管辖下的诸边协议,其宗旨是实现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消除各成员政府采购制度中存在的歧视进口产品和外国供应商的现象。由于GPA是一个诸边协议,因此并不是所有的WTO成员都受该协议规范。目前共有43个WTO成员签署了GPA。准备加入GPA的国家或地区需要与GPA所有的成员以谈判的形式达成双边协议,方能加入GPA。在加入WTO谈判中,我国承诺尽快启动加入GPA谈判。2007年12月,我国政府正式递交了加入GPA的申请书,启动了加入GPA谈判。至今谈判已经进行了6年时间,我国已经提交了5份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出价清单,但谈判双方仍未就加入条件达成共识,并显示出短期内难以取得突破、演变成又一场旷日持久谈判的迹象。本文将通过研究我国加入GPA谈判的背景以及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存在的问题,分析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