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5日,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共同发布了《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商合发[2018]24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了解《办法》有关情况,针对社会各界关心的主要问题,记者采访了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

  问:一、请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商务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切实推进对外投资领域各项工作,一方面简政放权,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另一方面防范风险,确保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开展。五年来,对外投资成效显著,跻身对外投资大国行列。我国对外投资流量已连续两年位居世界第2位,存量跃升至第6位。对外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