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7日 来源:国库司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国办发[2016]96号,以下简称《目录》)。为做好相关执行工作,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目录》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的调整情况
与上一期《目录》相比,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主要有三方面变化:
(一)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有关规定,《目录》明确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不包括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各类科研仪器设备。
(二)新增云计算服务。近年来,云计算服务在政府部门
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有关问题的解读
201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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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7日 来源:国库司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国办发[2016]96号,以下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