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东山智慧水务系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安装服务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FJMSZB2019-033-1)投标人要求澄清问题的回复如下:
1、第31页,评分办法中,关于“3D可视化技术(三维仿真)”方面的在技术方案中并未提及相关具体要求以及评分标准,要求给予明确。
回复:第31页,评分办法中,关于“3D可视化技术(三维仿真)”评分标准内容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具有“3D可视化技术(三维仿真)”的能力且能符合本项目实际建设需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2、第32页,资质荣誉第一条,投标人具有银行机构颁发的AAA级资信企业信誉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跟前面分值写的2分矛盾,要求澄清。
回复:招标文件第32页,资质荣誉第一条的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具有银行机构颁发的AAA级资信企业信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