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农业农村局食用农产品抽检采购项目第一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EP-LBCG2022075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农业农村局食用农产品抽检采购项目第一包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7号中标(成交)金额:22275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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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灵璧县农业农村局食用农产品抽检采购项目第一包服务范围:灵璧县农业农村局食用农产品抽检采购项目第一包,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任务550批次,主要检测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服务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要每批次留存抽样照片、抽样单、质量控制、图谱和检测结果等信息且归档。服务时间:90日历天服务标准:根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判定,严格按照采购需求执行。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凤(组长)、李亚丽、戚卫锋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代理服务费为375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7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对面,联系方式:18155772125。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灵璧县罗河路 联系方式: 刁主任 0557-60220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对面 联系方式:么工 1815577212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么工 电 话: 18155772125十、附件1.采购文件2.中标结果公告3.中标供应商情况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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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灵璧县农业农村局食用农产品抽检采购项目第一包服务范围:灵璧县农业农村局食用农产品抽检采购项目第一包,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任务550批次,主要检测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服务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要每批次留存抽样照片、抽样单、质量控制、图谱和检测结果等信息且归档。服务时间:90日历天服务标准:根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判定,严格按照采购需求执行。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凤(组长)、李亚丽、戚卫锋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代理服务费为375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7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对面,联系方式:18155772125。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灵璧县罗河路 联系方式: 刁主任 0557-60220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对面 联系方式:么工 1815577212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么工 电 话: 18155772125十、附件1.采购文件2.中标结果公告3.中标供应商情况4.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