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同办公(OA)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12-20 13:39:02
摘要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协同办公(OA)系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协同办公(OA)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协同办公(OA)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FZCS采招-2019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丹丹

项目联系电话:0591-280628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金山大道552号交通枢纽中心

联系方式:陈工、0591-880002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丹丹、0591-2806282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工贸写字楼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服务项目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总价最高限价 (万元)

1

协同办公(OA)系统建设项目

1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509

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5年

建设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①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②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③ 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或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7.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1 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2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7.3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8.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声明函。9.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0.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信息的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投标。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23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工贸写字楼5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工贸写字楼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质疑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帐  号:  117200100100146799

4、本公告第一段落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招标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