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16-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终验技术服务项目第1包招标异常公告

   2019-12-20 13:38:51
摘要

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金寨县2016-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终验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Z-CG-XS4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转单一来源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金寨县2016-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终验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Z-CG-XS4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转单一来源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16

开标日期:2019年1220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滁州学院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西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陆万元整 (小写:160000 .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根据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工作要求,现选择一家机构对金寨县2016、2017、2018年三个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材料编制、归档整理,并提供竣工终验申报和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服务,保障三个年度项目通过市级终验

评审委员会名单闻勇、陈永武、郑俊

招标人名称: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

联系人:主任

电话:155 5600 666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幢401

联系人:孙工

电话:156 5516 1970

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金额:0.8万元

公告期限:2019年1220日至2019年1223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幢401,联系电话:156 5516 197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

特此公告。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