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景龙幼儿园[变更公告]

   2022-09-15 20:56:47

南平市建阳区景龙幼儿园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439001南平市建阳区景龙幼儿园”招标文件内容补充通知(二)内容如下:

一、补充通知一中第七点投标函附录的更正为: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缺陷责任期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5.2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3.7

为中标合同价的10%

 

3

分包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3.5

不允许分包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总工期每延误壹天罚款人民币500元。如确因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工影响工期的,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可免予支付。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累计支付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

 

6

预付款额度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10(不含暂列金额)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5.3.1

 工程结算价款的3%

 

 

 

二、补充通知一中第十二点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更正为:

15

11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

三、补充通知一中第十三点合同专用条款3.5 分包更正为: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详见通用条款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详见通用条款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详见通用条款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工程开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给发包人止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顺延至:9月30日上午8时30分。

 

 

招标文件、招标的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439001“南平市建阳区景龙幼儿园”《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投标人可自行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自行下载及查阅。

  

招标人: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