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新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变更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编号:E3507010701100135003“武夷新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的第②点中“总监理工程师缺勤的,每人/天罚款1000元,其他监理人员缺勤的,每人/天罚款500元人民币”现修正为“总监理工程师缺勤的,每人/天罚款5000元,其他监理人员缺勤的,每人/天罚款1000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提问
提问1:本项目规模大、任务重,为保障及时办理施工许可(备案)等相关手续,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建议: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南平区域外无在建工程,南平区域内备案项目不超过2个。
答复:本项目已在专用合同条款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常驻是指:每月在现场的工作日不少于22天),实行考勤打卡制度。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前提是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提问2:本项目质量要求:取得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总监是监理人员的领头人,总监水平的好坏,将极大影响项目成效。 强烈建议本项目招标设置总监答辩,能让专家和业主现场考察总监的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素养、与人沟通的能力等。
答复:按招标执行。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变更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变更内容作为:E3507010701100135003“武夷新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南平市正鑫科创有限公司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