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新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变更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编号:E3507010701100135002“武夷新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修正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中“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总工期或关键节点工期延误,工期延误一个月以内的,每延误1天的误期违约金为人民币1万元;工期延误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的,第二个月起每延误1天的误期违约金为人民币2万元;工期延误两个月以上的,第三个月起每延误1天的误期违约金为人民币3万元。误期违约金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格 2 %”现修正为“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总工期或关键节点工期延误,工期延误一个月以内的,每延误1天的误期违约金为人民币1万元;工期延误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的,第二个月起每延误1天的误期违约金为人民币2万元;工期延误两个月以上的,第三个月起每延误1天的误期违约金为人民币3万元,以此类推”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5.4.2 关于暂定金额项目的定价约定中“总承包管理费包括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和配合费,费率按6%计取”现修正为“总承包管理费包括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和配合费,费率按0.5%计取”;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7.1.1合同价格形式中“⑩临时用电按照10万元包干、临时用水按照5.6万元包干”现修正为“⑩临时用电按照10万元包干、临时用水按照3.6万元包干”.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7.1.1合同价格形式中“?场平及基坑土石方工程施工界面以实际交付进场为准,土石方价格按南平市武夷新区管理委员会【2016】10号会议纪要执行,即在预算控制价编制时:土石方回填碾压按照“回填、推平、洒水”及“碾压” 两个清单子目;五类(V)松石原则上按挖掘机开挖方式套价,六类(Ⅵ)次坚石原则上按挖掘机开挖结合爆破的方式套价(机械比例按70%、爆破方式按30%)”现修正为“⑩场平及基坑土石方工程施工界面以现场交付为准,土石方价格按南平市武夷新区管理委员会【2016】10号会议纪要执行,即在预算控制价编制时:土石方回填碾压按照“回填、推平、洒水”及“碾压” 两个清单子目;五类(V)松石原则上按挖掘机开挖方式套价,六类(Ⅵ)次坚石原则上按挖掘机开挖结合爆破的方式套价(机械比例按70%、爆破方式按30%)。场平工程土石方项目单价按预算审定单价下浮20%后,再按中标优惠率下浮,最终以造价有权审核单位审核的金额为准,并作为合同价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7.1.1合同价格形式中第1点的“施工图预算编制须在图审合格后30天内完成并提交有权部门审查”现修正为“施工图预算编制须在图审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有权部门审查”。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7.1.1合同价格形式中“施工图预算按招标文件规定K值下浮规则进行下浮,最终以造价有权审核单位审核的金额为准,并作为合同价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现修正为“施工图预算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最终以造价有权审核单位审核的金额为准,并作为合同价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7.1.4其他计价约定中删除“暂定金额因发包人估计不足,导致结算价超过设计概算的,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
8、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7.4.2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不计利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未发生质量缺陷的返还50%,在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承包人。在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留部分质量保证金,并有权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质量保证(保修)金返还后,施工企业仍应按有关法律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现修正为“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不计利息)在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承包人。在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留部分质量保证金,并有权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质量保证(保修)金返还后,施工企业仍应按有关法律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
以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同步修正。
二、投标人提问
提问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9 项规定提交投标保函原件,请问若采用电子保函是否需要递交原件,以什么形式?
回复: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均指电子保函,无需提交保函原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第②点。
提问2: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市政类设计,项目是否涵盖市政类工程设计?
回复:本项目为开放的商业综合体,周边连接多条市政主干道,需充分考虑周边市政主干道的优化及接线道路设计。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变更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变更内容作为:E3507010701100135002“武夷新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南平市正鑫科创有限公司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