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朱子实验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2-09-11 00:30:39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朱子实验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夷新区分局关于南平市朱子实验学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新[2021]58号)、《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市朱子实验学校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南发改审批[202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和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36992.93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平市武夷新区建平大道东侧(建阳区西区生态城北部片区北侧)

2.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83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6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教学楼建筑面积30343.12平方米,其中小学部(36班)建筑面积15001.76平方米,初中部(36班)建筑面积15341.36平方米;食堂及教职工宿舍建筑面积9029.83平方米;体育馆建筑面积3816.21平方米;教研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721.16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体育设施、道路、校门、绿化(含海绵城市措施)、充电桩等配套工程。地下建设内容为人防地下室、车库及设备用房。概算总投资36992.93万元,其中概算工程费用26915.0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朱子实验学校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其中:①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主体(含基坑支护、基础、地下室)建筑、结构、电气、智能化、给排水、暖通、消防、人防、铝合金门窗、夜景照明、节能、标识、环保、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幕墙、声学及厨房等专项设计】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设计、协调和配合服务工作等;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采买、运输、安装配合、调试配合、备品备件准备及管理等工作;③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设计到投入使用所需要进行的全部施工工作量以及施工过程中增减的工作量,最终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工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含五通一平及对外协调工作);④其他: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质量安全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8008.9937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8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工程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不含15天的施工图审查时间);②开工令发出后10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工程的施工。③开工令发出后49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人防、消防等各项验收。(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合格标准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③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一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模式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9日 08: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9月14日 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np.gov.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电子保函(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29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嘉禾北路赤岸统建房24号楼,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5671627,传真:/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25261、87525265,传真:/

联系人:陈超然、魏仕烽、叶立銮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东路82号商务写字楼2号楼

联系电话:0599-88530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廖俊波纪念馆旁)5层

联系电话:0599-831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