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202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建设项目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202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申请专项资金、流域综合治理资金及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招标人为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安溪县;
2.2.项目建设规模和运维规模:
2.2.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安溪县202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建设项目的排水工程、路面拆除及修复工程、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泵站、一体化净化槽、污水站(改造)、电气工程等项目。工程造价10644.3259万元。
2.2.2运营规模:共涉及安溪县行政区域内9个乡镇(场)、32个行政村,污水管网包含各村庄已建主管网41.211km,新建主管网137.443km,新增污水中间泵站9 座,总提升能力550吨/天。污水处理包含保留现状的已建站点、改扩建站点、规划新建站点,共计40座,设计规模:10365吨/日。本项目3年总运维费用估算为1901.67万元。年运维费用633.8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运营;
(2)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施工、采购及项目运营维护。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①施工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含设计变更施工图)所载明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施工;②采购范围和内容: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永久设备设施的采购。③运营维护范围和内容:安溪县行政区域内交接清单中载明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运营维护。④其他: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配合第三方服务工作;
2.4.最高投标限价:
2.4.1工程总承包部分最高投标限价:10644.3259万元;
2.4.2运营维护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估算(3年):1901.67万元;
2.5.期限要求:建设工期3个月,以工程开工令载明的时间为起算时间;运维期三年(运维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且首年调试运维期后开始计取,首年调试运维期不计算运维费);
2.6.标段划分:无;
2.7.质量要求:
2.7.1材料设备采购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2.7.2施工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3运营维护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其中污水处理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①规模大于500m3/d(含)的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应执行GB18918的规定。
②规模小于500 m3/d(不含)的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应执行:
a)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 3097海水二类及三类功能水域以及湖泊等封闭水域或水库等半封闭水域的处理设施应执行一级标准。
b)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类及Ⅴ类功能水域、GB 3097 海水四类功能水域或村庄附近池塘等环境功能未明确水体的处理设施应执行二级标准,其中规模在20m3/d(含)~500m3/d(不含)的处理设施应执行A标准;规模小于20 m3/d(不含)的处理设施应执行B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运营维护单位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污水处理或环保相关内容。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②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③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给排水工程专业或环保、环境工程类专业)。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运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环保(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应是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09月06日 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2 年 09月13日 17 时 00 分 00 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 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2 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 zyjy.quanzhou.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09月30日10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具体详见《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2020〕79 号、泉建筑〔2020〕26号以及泉建筑〔2020〕68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09月30日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分钟开始接收,地点为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要持线上(网上报名时的“报名凭证”),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履约担保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邮编:362400
电话:13505917197
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栋109-110,邮编:362400
电话:13788832519
联系人:刘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地址:泉州市安溪县大同路行政中心1栋13-14层
联系电话:0595-2326508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
联系电话:0595-6886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