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名称)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2】1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中医药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建中医药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功在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2.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内 。
2.3.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94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864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823.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473.4万元。
2.4.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7367.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计容)13969.8㎡,地下建筑面积3397.5㎡,为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拟建建筑占地面积3032.8㎡,建筑高度23.3m。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财务决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6.项目管理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满足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勘察设计阶段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监理阶段符合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投资控制目标、进度目标、安全文明目标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7.招标范围: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且应取得相应的批文;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管理,合同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验收管理,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入库和产权办理等工作,以及项目相关保修管理等工作。
(2)工程勘察: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解决建设场地用水用电,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报送勘察文件审查,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3)设计咨询: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闽侯县资规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建筑方案、总平、管综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
(4)工程监理:包括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施工实施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相关工作。
(5)造价咨询: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施工进度款审核、工程结算审核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
(6)其他咨询:咨询人及其分包单位需要有相应资质承接的工作,如:勘察设计文件图审施工图审查、后续阶段招标代理、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消防检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规定,具备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设立有相应的土工试验室。(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造价咨询资质: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②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③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④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专业咨询负责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负责设计咨询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人);②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3.5.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3.6.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及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2)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的项目管理(或代建)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4)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证明材料以福建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名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07日至2022年0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福建省功在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资料。招标资料每份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牵头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 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 度投标保证金;或(3)银行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 年10月09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中医药大学
地址: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邱阳路1号)
电话:卢工、魏工
联系人:0591-22861052、0591-22869428、0591-2286101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功在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厦坊路18号(现磐石路18号)1#楼东区4层423-428室
电话:18959295801
联系人:刘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楼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