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P-04F-04-02 越城中心粮库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BP-04F-04-02 越城中心粮库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越发改项建[2022]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综合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30%自筹70%,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综合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越城区皋埠街道,中山路南侧,越城区拘留所西侧,龙梅山山麓西北侧。
2.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85594.46平方米(128.39 亩)。主要建设仓容量7.05万吨(按稻谷计,折算小麦仓容9.61万吨)的原粮仓库、1万吨成品粮低温仓库,配套建设生产辅助用房、机修库、消防水池、药品库等生产辅助设施,以及配套综合业务用房、门卫等生活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591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5260.27平方米,地下室3924.73平方米,钢结构建筑9300平方米,PC装配式建筑4520平方米。本项目工程费用约29952.43万元。
招标估算价:约29952.43万元,具体以审定后的预算为准。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筑、安装、智能化、仓储工艺、场外及相应的配套工程(含配电房电气、绿化、基坑围护、装修、幕墙、雨棚、钢结构、装配式、消防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审定后招标控制价。
2.4工程类别: / 。
2.5 计划工期:本标段施工工期110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含)以上工业建筑业绩( “工业建筑”定义:供人民从事各类生产活动和储存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下同)。注:时间和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如以上证明材料未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05月至2022年0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05月至2022年07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备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否则视为无效证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3.2企业需要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有效期内)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3.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和项目负责人近 五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家;(2)联合体双方均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其中一方需要满足3.1业绩要求;(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9 月 8 日 8:30 时至 2022年 9 月 15 日 17:30 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191.224.183:8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伍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2年 9 月 23 日17:3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账户一: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 6232511450390565 ;
账户二: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 3110810044511184776 。
5.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191.224.183:8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5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的造价下浮率计分法(设技术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9 月 27 日 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332室(延安东路660号)。(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越城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越城区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综合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平江路2号
联系人: 王 剑
电 话: 0575-88618016/ 13735292302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综合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