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元镇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雪水港村、丰义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通招2022-04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元镇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雪水港村、丰义村)项目已由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以通政[2022]1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通创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村集体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通元镇雪水港村、丰义村。
2.2建设规模:通元镇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雪水港村、丰义村)项目建设稻田退水“零直排”面积1600亩,采用半封闭型模式。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125.91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通元镇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雪水港村、丰义村)项目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招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7日9时00分至2022年9月19日14 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2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通元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一楼(原通元镇交警中队,通元镇东郊路公交站)。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通创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通元镇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西15楼
联 系 人:沈涛 联 系 人:汪丽
电 话:0573-86618057 电 话:0573-86051676
附表:
投标人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2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3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4 | 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 |
2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4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5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6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四个岗位人员数量配置按照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18页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上述岗位人员配置: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 |
三 | 其他要求 |
1 |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人。(提供复印件,如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的,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3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
4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四、 |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作要求 t不作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 |
2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3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指: / 。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投标人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附表》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建造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上岗证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