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鹭大道东延线(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3)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在对“银鹭大道东延线(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14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共4 份:即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为4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 份(签章完备的投标文件扫描件(PDF 格式)装载进U 盘或电子光盘,并标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密封要求参照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另,递交投标文件内容摘录电子版1 份 (份数及要求(不作为否决性条款),详细要求见13.3.1 条款)。 |
澄清为: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共4 份:即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为3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 份(签章完备的投标文件扫描件(PDF 格式)装载进U 盘或电子光盘,并标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密封要求参照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另,递交投标文件内容摘录电子版1 份 (份数及要求(不作为否决性条款),详细要求见13.3.1 条款)。 |
二、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江门市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
日期:2022年0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