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台山市台城人工湖截污导排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4 款“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澄清修改为:“按照本章第6.1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由投标人代表的法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由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
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澄清内容不涉及实质性修改,故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各时间要求不变。
招标人:台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2年8月23日
日期:2022年0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