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双城区教育第七幼儿园新建校舍项目施工
项目编码:FJSG0105G220824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双城区教育第七幼儿园新建校舍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双城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双城区教育第七幼儿园新建校舍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双城区规划纵一路西侧,现状第二小学南侧。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由教学楼、消防、围墙、操场等配套附属工程组成,占地面积为49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078.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7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3.63平方米,建筑结构为三层(局部四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学校规模为12个教学班,可容纳360名幼儿。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2790542.5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下同)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2年04月至2022年06月。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施工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08月25日17时00分至2022年09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0日10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0日10时0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3按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哈尔滨运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1043家企业(含外埠企业277家)被评为不合格企业,其中:黑龙江省华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105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4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486号"文件执行,取消7家企业1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1家企业2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18.7.239.172: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1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7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双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0451-53161184。
11.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双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双城区教育局
地 址:哈尔滨市双城区腾达大街南
联 系 人:宁老师
电 话:0451—83363018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946185481
电子邮件:chenyizhaobiao@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