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运营维护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运营维护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南粤昊峻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南粤昊峻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育才路东伸工程(昌盛街—尚东街),管养里程990 米;(2)育才路西延工程(炮团—西环),管养里程1280米;(3)藁城区廉州路西伸工程(北马街-粮库街),管养里程996米;(4)兴华路大修工程(藁梅路-藁贾路段),管养里程 2910米;(5)环城路(东环-南环藁贾路口),管养里程7480米,5条道路的运营维护。
2.2招标范围:道路、桥涵日常养护、人行道、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护栏、绿化、路灯、配套管网的小修维护、保洁等。具体详见《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评价指标内容。项目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服务期限: 2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运营维护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三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招标公告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调整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运营维护公开招标。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单位:藁城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 投诉电话:0311-67096821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2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5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2.6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26 09:00 至 2022-08-31 0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9-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南粤昊峻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悠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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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通安金街捷硕商务楼1号楼303室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89号长安广场804室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易双利 | 联系人: | 张坤 |
电话: | 0311-68018463 | 电话: | 15027712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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