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2022年燃油税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2022年燃油税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2]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交通厅补贴资金及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灵武市2022年燃油税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2.2工程地点:灵武市临河镇、梧桐树乡、崇兴镇、郝家桥镇、白土岗乡
2.3工程概况:对全市19条农村公路进行维修罩面工程,路线总长度34.297km,病害处置后旧路砼面层拉毛、铣刨104250㎡,加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104250㎡,全线新铺筑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2843㎡,设置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0843㎡,设置10cm水泥混凝土垫层823㎡,重新铺筑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000㎡,15cm级配砂砾基层3265㎡,18cm级配砂砾基层947㎡,局部临近退水渠路段新建浆砌片石护肩墙70m,更换路面范围内检查井、集水井41座,换板利用旧路1-1.5m明板涵8道,拆除新建1-0.6m钢管涵 2道,安装波形护栏1763m,安装路缘石364.49m3,重新施划标线1715㎡。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1月14日,计60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组别2个标段,均为不见面电子标,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A组一标段:二道沟纬1路CI22;石坝小康村路CI35;李家圈村环村路CB80;史壕村三队路中路C383;李荀路Y302;Z208至G307线Y348;灵中路Y211;中渠村路C321;胜利沟路Y321。
A组二标段:龙良路Y261;新架桥西路CB91;吴灵青路X213;郝关路CH74;G211至上滩村路C303;上滩村1队至7、8队路CJ22;下白路Y201;新立至火城子路连接线Y217;新立至火城子路支线1Y217;新立至火城子路支线2Y217。
2.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 条件 |
A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颁发的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或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财务能力 |
无要求 |
企业业绩 |
无要求 |
企业信誉 |
各投标人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无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处罚期内; (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
主要人员 |
A 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经理: A 组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 B 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总工: A 组投标人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 B 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组(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组(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标段)。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8 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 CA 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 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2022年8月25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 上述 4.1 条 CA 锁办理地点修改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13层1303 室西部CA客服部。
4.4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9月7日 0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送达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5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6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9月7日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 CA 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 CA 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本次施工(A 组)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组内所有标段进行报名,全部报名成功才视为对本项目组别报名成功。凡参加组别投标的投标人须按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提交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严格进行,必须将组内所有标段的投标文件全部编制才可投标。投标人须按组别递交所有标段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所有标段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除电子标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内容和技术文件(保证金缴纳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投标函)外,其他投标内容各个标段必须一致。投标人须按各个标段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递交不同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此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按否决A 组投标处理。招标人将对通过 A 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通过现场电子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在 A 组内所投标段,且通过 A 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只能随机分配到组别中某 1 个标段,招标人仅对其分配到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进行解密开标。A 组内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 A 组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5.5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公告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5.6 疫情期间注意事项: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疫情防控需要,所有进入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按照引导标识,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距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鼎合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灵武市西平路 地 址:灵武市南门高新产业园区东三营业房
邮政编码:751400 邮政编码:751400
联 系 人: 石金良 联 系 人:郭小侠
电 话 :0951-4022311 电 话 :0951-4676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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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2022年8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