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阎良区二龙口水库大坝局部治理修复工程已由西安市水务局以市水发【2022】15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阎良区清河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法人为西安市阎良区清河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西安市阎良区清河二龙口水库大坝上下游;
2.2 工程规模:新建坝肩右岸护岸长度78.12m,改造现状坝项混凝土道路260m,修复坝体排水1045m2,,修复排水沟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2456900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阎良区二龙口水库大坝局部治理修复工程(2次公告);标段编号: E61010035068ye6hhtjs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阎良区二龙口水库大坝局部治理修复工程(2次公告):(1)新建右坝肩护岸:新建坝肩右岸护岸长度 78.12m,采用坡式护岸型式。(2)改造坝顶道路路面:改造现状坝顶混凝土道路 260m,面积 1328 ㎡,并增设路缘石。(3)修复坝体排水:坝体排水采用贴坡排水方式,修复面积 1045 ㎡ 。(4)附属构筑物设置:新增横向排水沟2条,总长189m;加长现状排水沟2条,总长27m;修复现状排水沟1条,长3m,修复现状背水坡踏步一道,长 3m。;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阎良区二龙口水库大坝局部治理修复工程(2次公告):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标段名称:阎良区二龙口水库大坝局部治理修复工程(2次公告):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05月20日 09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本项目公告时间为 2022 年5月20日至 2022 年5月29日,申请人请于2022年5月20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2 年6月6日 17 时 00 分,使用投标 CA 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后,于 2022 年5月30日至 2022 年6月6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持网上投标确认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招标业务一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阎良区二龙口水库大坝局部治理修复工程(2次公告):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招标文件费:800 元/本,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6月14日 10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0 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水利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西安市阎良区清河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西安市阎良区 | 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与南湖路交汇处北侧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
| 邮编: | 710089 | 邮编: | |
| 联系人: | 冉先生 | 联系人: | 郭工 |
| 电话: | 029-89075878 | 电话: | 17791995229 |
| 传真: | 传真: | 029-68868859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37152632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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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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