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金积园区至国道344线连接道路工程等5个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金积园区至国道344线连接道路工程等5个项目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吴忠市金积园区至国道344线连接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白寺滩村蔬菜种植园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利通区东塔寺乡新接堡村特色产业示范园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党家河湾村蔬菜种植园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韩桥村养殖产业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2】40/41/39/42/43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吴忠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吴忠市金积园区至国道344线连接道路工程等5个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吴交审发【2022】32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公路管理段,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燃油税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吴忠市金积园区至国道344线连接道路工程等5个项目
2.2工程地点:
一标段:吴忠市金积园区至国道344线连接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利通区高闸镇境内;
二标段: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白寺滩村蔬菜种植园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利通区东塔寺乡境内、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新接堡村特色产业示范园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利通区东塔寺乡境内、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党家河湾村蔬菜种植园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利通区古城镇境内;
三标段: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韩桥村养殖产业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利通区高闸镇境内。
2.3工程概况:
(1)吴忠市金积园区至国道344 线连接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利通区高闸镇境内,由一条路线组成,全长3.320公里,为旧路改造工程。项目路线起点接国道344 线K2185+030处(关马湖监狱)K0+000-K1+500 段路线沿旧路由西向东布设,K1+500-K3+320 段路线沿旧路由北向南布设,终点止于昊盛路。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m。路面结构采用: 4cm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18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掺配20%碎石)。
(2)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白寺滩村蔬菜种植园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利通区东塔寺乡境内,由一条路线组成,全长2.006公里,为旧路改造工程。项目起点顺接龙二7队至火车道口公路(新龙桥头处),路线K0+000-K0+256 段由西南向东北方向沿旧路布设,于K0+256处路线采用直角转弯, K0+256-K2+006 段转为由南向北沿旧路布设,终点止于大古铁路道华一一队道口K34+400处与旧路顺接。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5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6.0m,路面宽度5.0m。路面结构采用:4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8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
(3)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新接堡村特色产业示范园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利通区东塔寺乡境内,由一条路线组成,全长1.285公里。项目起点位于清水沟东岸沥青路,由西向东沿旧路布设,终点K1+285处与党新路呈十型交叉。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5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K0+000-K0+820段,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K0+820-K1+285 段,路基宽度6.0m,路面宽度5.0m。路面结构采用:4cm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18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
(4)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党家河湾村蔬菜种植园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利通区古城镇境内,由一条路线组成,全长2.072公里。项目路线起点与县道307线呈T型交叉, K0+000-K1+322 段由东向西沿旧路布设,于K1+322处采用直角转弯, K1+322-K2+072 段转为由南向北沿旧路布设,终点与村内硬化路呈T 型交叉。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5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6.0m,路面宽度5.0m。路面结构采用:4cm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18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
(5)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韩桥村养殖产业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利通区高闸镇境内,由一条主线和两条支线组成,全长2.027公里。主线长0.9km,起点与吴高公路呈T型交叉,路线整体由东南向西北布设,终点顺砂砾路。支线1长0.586km,起点与村内硬化路呈T型交叉,终点与村内硬化路(L型)T型交叉。支线2长0.541km,起点接主线K0+620.50(与主线呈T型交叉),终点与村内硬路(L型)呈T型交叉。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5km/h,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5.0m。路面结构采用:18cm 细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级配砂砾底基层。
技术标准:本次设计为农村公路工程,吴忠市金积园区至国道344线连接道路工程公路等级三级标准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白寺滩村蔬菜种植园道路工程、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新接堡村特色产业示范园道路工程、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党家河湾村蔬菜种植园道路工程、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韩桥村养殖产业道路工程公路等级四级标准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2.4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为准
2.5 计划工期:2022-6-20 至 2022-09-28,计 10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
一标段:吴忠市金积园区至国道344线连接道路工程项目;
二标段: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白寺滩村蔬菜种植园工程项目、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新接堡村特色产业示范园道路工程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党家河湾村蔬菜种植园道路工程项目;
三标段: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韩桥村养殖产业道路工程项目。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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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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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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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
投标人提供2018年以来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显示无亏损,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情部说明书的扫描件。 备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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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一标段至少完成过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实力。 2.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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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
1.投标人未受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未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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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
1.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 1 个(含)以上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一标段:至少担任过 1 个(含)以上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至少担任过 1 个(含)以上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一标段:至少担任过 1 个(含)以上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 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以交工日期为准)。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3(具体数量)个组(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3(具体数量)个组(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组(标段)。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不适宜本项目,注:本项目按标段顺序开评标 (一标段至三标段依次评审)。若同一投标单位同时为两个标段的第一候选人时,则由评标委员会直接推荐该投标单位第二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和 “ 信 用 宁 夏 ” 网 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凡意参加投标者, 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 CA 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 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 B 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2022年5月28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上述 4.1 条 CA 锁办理地点修改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 65 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 13 层1303 室西部 CA 客服部。如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6月14日 09: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送达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5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6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6月14日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远程异地评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 CA 锁登录网 上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进行现场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 CA 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公路管理段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58号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和信创展中心10楼
邮政编码:756500 邮政编码:756000
联 系 人:王丽 联 系 人:司海涛/李艳
电 话 :13995057856 电 话 :1999514015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2022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