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2/5/30至2022/6/2 | ;;;;兹有建设单位<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富春街道办事处>的工程<2021年度富阳区富春街道污水零直排工程总承包项目(区块四)>,项目编号为,已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现对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 |
排名 | 单位名称 | 项目经理 | 投标价格(万元) | 工期要求(天) | 得分 | 1 | 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金谷裕 ; | 10286.7284 ; | ;180 | ;9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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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对业绩的要求: | ;;;;无 | 评标办法对业绩的评审标准: | ;;;;企业业绩:1、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施工企业)近五年(开标之日向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2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须含给排水内容,该施工业绩的得0.6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0080万元(含)-12600万元(不含)的市政工程,须含给排水内容,该施工业绩的得0.4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7560万元(含)-10080万元(不含)的市政工程,须含给排水内容,该施工业绩的得0.2分;没有的不得分。2、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设计企业)近五年(开标之日向前追溯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建安工程费 12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须含给排水内容,该设计业绩的得0.6分;完成过单个建安工程费10080万元(含)-12600万元(不含)的市政工程,须含给排水内容,该设计业绩的得0.4分;完成过单个建安工程费 7560万元(含)-10080万元(不含)的市政工程,须含给排水内容,该设计业绩的得0.2分;没有的不得分。3、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任一方)近五年(开标之日向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2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含给排水内容,该总承包业绩得0.8 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0080万元(含)-12600万元(不含)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含给排水内容,该总承包业绩得0.5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7560万元(含)-10080万元(不含)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含给排水内容,该总承包业绩得0.2分;没有的不得分。人员业绩: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近五年(开标之日向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之一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2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含给排水内容,该总承包业绩得1 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0080万元(含) -12600万元(不含)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含给排水内容,该总承包业绩得0.6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7560万元(含) -10080万元(不含)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含给排水内容,该总承包业绩得0.2分;没有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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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业绩: |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施工单位: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义乌市金融商务区市政设施工程二阶段 | 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人(指施工企业)近五年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2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须含给排水内容:(该业绩为施工业绩,竣工验收日期:2021年1月22日;合同金额:25982.4129万元;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 | 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 | 专家评审意见:符合 | 设计企业: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 | 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人(指设计企业)近五年完成过单个建安工程费12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须含给排水内容:(该业绩为设计业绩,合同签订日期:2019年8月1日,建安费:约10.6786亿元,设计内容包含给排水。) | 中标通知书、合同 | 专家评审意见:符合 | 设计负责人:陈燕波 | 吴淞江流域综合整治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昆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近五年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之一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2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含给排水内容:(该业绩为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陈燕波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9月15日,合同金额:约13.2666亿元,承包内容包含给排水工程。) |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 | 专家评审意见:符合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吴淞江流域综合整治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昆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任一方)近五年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2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含给排水内容:(该业绩为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9月15日,合同金额:约13.2666亿元,承包内容包含给排水工程。) |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 | 专家评审意见: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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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1 | 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 | 在【资格审查】中【不满足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未通过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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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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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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