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结果公告

   2022-09-17 14:22:24

一、项目编号:[230201]rygcgl[CS]20220016

二、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车辆租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龙沙区顺岩汽车租赁行 龙沙区民意综合楼03单元01层01号 下浮率: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车辆租赁服务):

服务类(龙沙区顺岩汽车租赁行)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车辆租赁服务 车辆租赁服务(能够及时派车,车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车辆按时保养、检测、保障安全,能够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车辆使用记录,定期对账,结账) 1.服务车辆具备商业险种(包括承运人责任险);2.公司手续证件齐全,并可以开具正规发票;3.在服务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调度,安排车辆并保证能够及时与其进行业务沟通;4.供应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应协助承租方及时处理。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供应方承担;5.供应方提供的车辆必须合法有效、证照齐全、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并按时进行机动车年度检审、环保检审,性能能够满足采购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6.车辆车况良好、车辆的灯光、雨刮、转向、制动、轮胎等齐全有效,符合机动车运行标准,车辆的随车应急工具齐备;7.车辆不存在违法记录、不存在交通事故及未了结纠纷;8.确保车辆证件齐全有效,车辆移交应和合同要求一致,不得以次充好;9.如供应方不能提供承租方车辆时,提供供应方公司之外的车辆必须符合以上要求并附有相应合同;10.供应方在报价中须包括以上全部费用;11.中标单位,在实际业务发生中出现重大失误(车辆事故),承租方可单方终止合同。12.要求供应商能够随时提供车辆适应紧急任务,确保车辆安全,能够做好车辆使用清单便于结账。 签订合同后一年(如服务质量优良,采购人采用1+1+1形式) 1期: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4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梅英袁静楚雁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计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车辆租赁服务 0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车辆租赁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龙沙区顺岩汽车租赁行 通过 通过 72.00 18.00 9.90 99.90 1 1
铁锋区顺华汽车租赁行 通过 通过 72.00 15.00 10.00 97.00 2 2
龙沙区鹏凯汽车租赁行 通过 通过 67.00 9.00 7.92 83.92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齐齐哈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党政办公中心4号楼

联系方式:18845245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瑞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南大街,盛世豪庭商服B栋104二层

联系方式:0452-611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52-6110898

黑龙江省瑞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6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龙沙区顺岩汽车租赁行).pdf

开标记录表.zip

车辆租赁服务报价明细附件.pdf

车辆租赁服务磋商文件(202209020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