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2-09-17 08:54:52

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勘察)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9162022919。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财政预算评审中相应勘察费的98%

3)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设计周期30

5项目负责任人徐鹏逍,正高级工程师(S045692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近五年(201791日~20228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财政预算评审中相应勘察费的96%

3)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设计周期30

5项目负责任人霍泽辉,高级工程师(S048445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近五年(201791日~20228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财政预算评审中相应勘察费的98.5%

3)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设计周期30

5项目负责任人丁月双,正高级工程师(S043259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近五年(201791日~20228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唱建波,段旭江

联系电话:022-58370609022-2326668881318522892008

电子信箱:18522892008@163.com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58792020

 

 

 

招标人: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91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