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仁和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工程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天长市仁和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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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gc202208-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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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招标人 |
天长市仁和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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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天长市仁和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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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晓辉13855098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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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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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天长市仁和南路天然居南二楼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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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唐工、俞工 0550-7526111-802、13309602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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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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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年9月14日08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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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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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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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壹佰零叁万元整(¥103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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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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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李振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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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学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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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20064401336;1100101019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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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不高于3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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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设计内容和深度要求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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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三期工程 业绩规模:189000平方米 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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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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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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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壹佰肆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1486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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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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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徐稷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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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工业与民用建筑物设计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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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20103201651;16C205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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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不高于3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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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设计内容和深度要求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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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新区医院综合大楼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 业绩规模:7500平方米 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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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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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工程测量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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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壹佰肆拾玖万柒仟元整(¥149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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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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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焦杨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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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学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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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20194300835;A08171000000000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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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不高于3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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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设计内容和深度要求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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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河西新院)项目业绩规模:230000平方米 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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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9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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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公管〔2021〕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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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5700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43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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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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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p),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p)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2392322。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