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号路(临港大道-规划经11路)(暂定)设计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100281602067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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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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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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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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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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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约1500×3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及附属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按规划配套建设管廊(管道)、后排绿地及消火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其中设置一座跨良凤江水系桥梁,拟采用3x30米连续梁桥,桥全长97.2米,桥宽30米,桥梁面积2916平米。涉铁段为下穿南防铁路段200米,客运列车运行最高速度可达120km/h;货运列车最高速度可达80k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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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9-9 09:30:00 |
开标地点 |
C2开标室(工程类)(约容纳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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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9月1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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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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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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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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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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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工期 |
79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设计深度标准及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获得有关部门批复或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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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邓媚;身份证号码:4527*****040 证书编号:1190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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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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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横县健康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三通一平)工程勘察设计 2、轨道交通5号线道路维修整治工程(邕宾立交-那洪收费站)北段 (邕宾立交-大学东路)设计 3、横县健康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二期工程设计 4、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八联产城、承朴产城、景江产城、景州产城一期、景春产城开发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EPC) 5、临港大道(新营房-明阳互通立交)工程设计 6、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7、石洲路(灵江路-江北大道延长线)工程设计 8、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右江区城西片)城乡融合土地综合开发项目-西环快速路工程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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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1、石洲路(灵江路-江北大道延长线)工程设计 2、杨村六支路(铁山港路-洪运路)工程设计 3、S514省道改扩建(金陵至双定)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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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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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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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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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工期 |
79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设计深度标准及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获得有关部门批复或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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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赵玲;身份证号码:42010*****825;证书编号:3421100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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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分 |
5.1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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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友谊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三环线-宏茂巷)设计 1 标段 2、福惠大道三期工程(含跨御临河大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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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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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四院集团南宁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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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铁道行业甲(Ⅱ)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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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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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工期 |
79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设计深度标准及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获得有关部门批复或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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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李兵;身份证号:41302*****315;证书编号:3524003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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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分 |
4.9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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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柳州市香兰中路下穿二化铁路专用线工程 2、贵港市罗泊湾作业区至猫儿山作业区疏港道路(西化至城东 大桥段)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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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化州市地方公路局道路工程下穿既有铁立交工程—化州市机场大道新改建工程(第二期)下穿河茂铁路 2、贵港市罗泊湾作业区至猫儿山作业区疏港道路(西化至城东大桥段)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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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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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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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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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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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本表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