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河长监控系统“云”数据全流程智能化管理及数字孪生河湖建设结果公告(合同包[350900]HF[CS]2022003-1-1)
二、项目名称:智慧河长监控系统“云”数据全流程智能化管理及数字孪生河湖建设
三、采购结果
[350900]HF[CS]2022003-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星幕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60号 | 495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900]HF[CS]2022003-1-1 包1
福建星幕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根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服务内容执行 | 根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服务内容执行 | 180 | 天 | 根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服务内容执行 | 49500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郭少忠 (包1) |
评审专家: | 李锋,林振兴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服务费:100万元以下按预算金额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预算金额的1.1 %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我司一次性付清。2、开户全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支行 帐 号:3500168610705251831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900]HF[CS]2022003-1-1 包1 :7425元
收取对象: 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其中供应商“福建方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特定资格条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规定,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处理。其余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2、未成交人可至我司领取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告知函,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ndhfzb88@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水利局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富春西路5号
联系方式:17605937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联系方式:0593-282231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593-2822316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