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的委托,就“单警装备及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XHTZB1904ZB01B216B)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XHTZB1904ZB01B216B
项目名称:单警装备及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龙工
联系方式:0771-577625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望园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警官,联系电话:0771-572859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9层90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龙工,电话:0771-577625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1月08日
中标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总中标金额:860.83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A分标:成交人:重庆盾之王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陆佰陆拾捌万伍仟叁佰捌拾元整(¥6685380.00元)
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成交供应商地址: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迎宾大道189号
B分标:成交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壹佰玖拾贰万叁仟元整(¥1923000.00元)
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7号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7.81088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梁绍馨(组长)、吕玉娇、韦秋明、毛菊宁、易善强、谭琳、覃丽芳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委托,于2019年12月17日就单警装备及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单警装备及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XHTZB1904ZB01B216B
二、采购内容:A分标:防弹头盔844顶、防弹衣(软质)844件、(警用伸缩警棍、金属手铐、警用多功能腰带、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用强光手电、警用水壶、防割手套、警用制式刀具、警用急救包等9件)单警装备为一套,共150套、警用伸缩警棍831根、警用催泪喷射器800只。B分标:移动警务终端设备250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预算(人民币):A分标:950.33万元;B分标:195万元。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局域网、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www.gxzxht.com,2019年11月8日。
四、开标日期:2019年12月17日
开标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5层多功能厅)。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梁绍馨(组长)、吕玉娇、韦秋明、毛菊宁、易善强、谭琳、覃丽芳
五、成交信息:
A分标:成交人:重庆盾之王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陆佰陆拾捌万伍仟叁佰捌拾元整(¥6685380.00元)
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成交供应商地址: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迎宾大道189号
B分标:成交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壹佰玖拾贰万叁仟元整(¥1923000.00元)
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7号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南宁市望园路15号
联系人及电话:谢警官,联系电话:0771-572859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大厦B楼9层905
项目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0771-5776251
七、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A分标:伍万柒仟玖佰捌拾陆元肆角叁分(¥57986.43元);B分标:贰万零壹佰贰拾贰元肆角(¥20122.4元)。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