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溪市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14722 | 工程名称 | 本溪市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EPC)总承包 |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14722001001 | 标段名称 | 本溪市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项目(EPC)总承包 | |||||||||||||||||||
| 建设单位 | 本溪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 填报单位 | 沈阳杰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05月27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06月01日 |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 | 建设地点 | 本溪市溪湖区林家苗圃邱家沟,林家污泥填埋场内 |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北京泾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赵园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京1142017201810807) | 83806565.000000元 | 530 | 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 [环保工程一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 | 90.18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 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2.其他;该投标人第三部分(暗标)承包人实施计划第221页正文后A3图表中插入A4文字页,且未将A3纸折叠成A4大小,不符合招标文件第205页暗标投标文件及装订要求,第二条暗标的编制和装订要求中(一)正文部分第6.款: 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如施工进度网络图等较大图表)可使用A3白色复印纸,但需将印纸折叠成A4纸大小并统一装订在正文 全册的最后的要求。 | |||||||||||||||||||||
| 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22.其他;第三部分(暗标)承包人实施计划第43页第7行出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事故管理规定”第10行出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事故调查有关规定”第256页(三)第3、5款两次出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建设工程移交及资产移交指南》不符合招标文件第206页暗标投标文件及装订要求(二)其他要求中第3款“暗标”文件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微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要求 | |||||||||||||||||||||
|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 |||||||||||||||||||||
|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3页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该投标单位未提供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 | |||||||||||||||||||||
|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3页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该投标单位未提供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 | |||||||||||||||||||||
| 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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