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新区四期拆除设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永春新区四期拆除设计项目于2022年5月23日进行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
最终确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主动放弃其中标资格或因未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而被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则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获得中标资格,如此类推;如果前3 名均放弃中标资格或被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截止规定的开标时间,共有5家投标单位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具体排名(排名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做如下公示:
第一名:深圳市华纳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折扣系数):0.72;
第二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折扣系数):0.78;
第三名:吉林省吉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折扣系数):0.78;
评委专家:齐光媚、宋馨、姚巍、高凤桐、田先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向长春市公安局或有权管辖的相关监督部门投诉或举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7日。
特此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