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安保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2019-12-19 09:28:52
摘要

1、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安保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3500]FJYS[GK]20191413、采购人名称:福建医科大学地址:福建省福

1、项目名称:

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安保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500]FJYS[GK]2019141

3、采购人名称:

福建医科大学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

   项目负责人:

杨义彬

   联系电话:

13809514424

4、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评审部经办人:

林榕华

   联系电话:

15960191105

5、招标公告日期:

2019-11-25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2019-12-18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关于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安保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3500]FJYS[GK]2019141)本项目合同包一到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7日09:00(北京时间)止,共有4家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其中福建闽龙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福建省宏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财务状况报告: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两家供应商资格审查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无效投标。本项目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废标。

8、中标情况:

包1

合同包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1/

9、收费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无。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评审专家: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