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交换机电子卖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19-12-18 09:50:52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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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交换机电子卖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2019120932225822)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32019120932225822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交换机电子卖场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项目联系电话: 0533-358272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0533-3582728

三、成交信息

成交日期: 2019-12-17
总成交金额: 0.760000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成交金额(万元)
1
淄博中天兴烨网络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街道办事处东关社区淄城东路425号
0.760000

四、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交货

五、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成交金额(万元)
1
华三/h3c S5130S-28P-EI
华三/h3c
S5130S-28P-EI
2
3800.00
0.760000

六、其他补充事项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要求
1
淄博中天兴烨网络有限公司
1.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以下网址供投标方参考查看)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如其他区域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处罚过的商家中标后,我方的付款条款需做出改变。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以上报价包含设备运费、安装、调试、维保和税费等相关费用,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实施所需所有相应配件及其它耗材,提供满足设备安装、现场调试等所需要的各种配件,不得要求采购方另行提供其他配件或耗材。3.样品及备件要求:供应商投标前,须按采购清单提供相关产品型号,提供演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确定的货物供货,不得擅自更改货物的厂家或降低质量等级、标准等。中标后按设备提供不小于5%的设备备件。4.验收: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要求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5、接入税务局稽查局办公网络并提供原厂商维保服务,维保内容包括提供免费技术培训、电话及邮件技术支持、7×24小时现场故障修复、重大故障应急处理、每年定期巡检,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服务承诺函;6、供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5日内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7、以上设备硬件部分需要提供三年以上原厂质保。保修期内供应商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和供应零配件。对用户的服务要求在2小时内响应;需要在现场进行维修的,在2个工作日内到达设备现场;一般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应赔偿用户的相应损失。8、投标报价表中配置不得完全复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各供应商应选择满足或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货物进行报价。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供应商应逐一列在规格性能偏离表中。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的产品设备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提供材料的具体参数值。9、以上商务条款中标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否则视做虚假应标,采购方有权废标并扣除其缴纳的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相关责任和禁止中标方再次参于本单位此类项目的竞标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