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酱香型白酒收储中心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室外电缆材料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仁怀酱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的中国酱香型白酒收储中心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室外电缆材料采购S5200000000041781001001 已于2022年05月25日 11时00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投标报价: | 17723107.0600(元) |
质量: | 国标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20日历天(具体供货期以实际供货时间为准) |
项目负责人: | 无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无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无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投标报价: | 18106767.1900(元) |
质量: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0日历天(具体供货期以实际供货时间为准) |
项目负责人: | 无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无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无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投标报价: | 17113405.7400(元) |
质量: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20日历天(具体供货期以实际供货时间为准) |
项目负责人: | 无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无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无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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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仁怀酱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8985244686)
招标代理机构: 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285531150)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