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2022年建制村通双车道(X330霞五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2-05-25 11:14:14

一、项目编号:NGS-CG-TP-2022054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2022年建制村通双车道(X330霞五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宁国市港口生态工业园区经六路  

成交金额:人民币1625135.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宁国市2022年建制村通双车道(X330霞五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位于宁国市胡乐镇。路线走向总体自南向北,路线起点与S330合洞线相交,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胡乐老街,终点桩号K2+746,路线全长2.746km;主要施工内容为老路面病害处置,局部道路加宽并加铺沥青砼,以及安全设施安装等。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童伟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234212114845

五、评审专家名单:尹述祥、洪怀东、陶善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收费金额:人民币1437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即2022524-202252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胡乐镇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联系电话:153056364581875631255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址:宁国市胡乐镇

联系方式:李先生、15305636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

联系方式:庾女士18756312553、金女士15385631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庾女士

电     话:153056364581875631255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pdf

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5.最后报价书.pdf

 

  

  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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