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尸体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2-05-25 11:13:56

项目编号CG-SS-2022-020项目名称:宿松县尸体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沐泰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1801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零捌万角捌分(1081259.18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核心集控主机

品牌: 莱姆顿

规格型号LAES-ECL

数量:1台

单价:98250元

名称:新风管道

品牌:莱姆顿

规格型号国标

数量:1套

单价:17000元

名称:低噪音离心式箱式通风机

品牌:亿利达

规格型号CB225D(B)

数量:1台

单价:182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方红荣、张泽林、宋文明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金额为:16230 元,由中标人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宿松县公安局 地    址: 宿松县孚玉路 联系方式:18055666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14联系方式:153919067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先生电   话: 18055666086 十、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评标情况一览表得分业绩表宿松县公安局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