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埠镇金港湾安置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2022-07-05 16:41:35

店埠镇金港湾安置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ADDFZ00154

二、项目名称:店埠镇金港湾安置小区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与肥西路交汇处东南角广大商务中心办1204室

中标(成交)金额:每年肆佰陆拾万零贰仟零柒拾陆元壹角肆分 (¥4602076.14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店埠镇金港湾安置小区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文俊,任群,王艳平,李文言,吕少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收取。人民币:7901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和四顶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十三层,联系电话:0551-6252051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黄科长,联系电话:0551-67721625【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店埠镇金港湾安置小区物业服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

地   址:肥东县店埠镇浮槎山路与包公大道交口南100米

联 系 方 式:0551-67752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和四顶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十三层

联系方式:0551-6252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骝

电   话:0551-625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