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无纸化网上办案(二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2-07-05 07:47:16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2070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无纸化网上办案(二期)采购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宜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B-1002室成交金额:83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备注

1

庭审质证系统

通达海、电子质证系统软件V1.0

1套

170000

 

2

音视频管理系统

通达海、音视频管理系统

1套

154000

 

3

智能审验捺签终端软件

通达海、智能审验捺签终端软件

[简称:审签通]V1.0

12套

6500

 

4

智能审验捺签终端

捷宇、SQT2010401-19A

12台

4100

 

5

触屏一体机(带鱼屏)

南宙、MK2910

12台

15000

 

6

触屏一体机

HP、ProOne400 G6

24台

5000

 

7

高拍仪

捷宇、V606

24台

2300

 

8

服务器

中科可控、H520 G30

1套

28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裴鹏飞黄晓冰、严传宝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2、金额1251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人民法院、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宁国市宁国大道、宁国市诚信大厦1808室,联系电话:1775639072618356337558。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1.3被质疑人名称;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1.6必要的法律依据;1.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称:宁国市人民法院址:安徽省宁国市宁国大道邮箱:2514953398@qq.com 联系方式:杨先生17756390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称: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808室联系方式:孙工、183563375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先生、孙工话:1775639072618356337558    十、附件1、磋商文件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3、最后报价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最后报价表.pdf宁国市人民法院 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