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溪河1、2、3号支流综合管养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2022-07-05 07:45:29

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2063

二、项目名称:青溪河123号支流综合管养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搏弈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汇四街11301

成交金额:660723.6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青溪123号支流综合管养工

1、主要服务内容:本项目为青溪河1号支流(林海路至宝城路)、青溪河2 号支流(日新路至薰化路)及青溪河3 号支流(创业路至三棵树路)景观带综合管养工程管养内容(不含绿化养护)主要为基础设施(包含管理用房、公厕、园路、生态框、蓄水坝、路灯、音响等一切基础设施)巡查、保洁、维护维修等工作。

2、管理最低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养护、保洁人员15 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提供以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绿化养护人员名单。

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该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若服务期内,出现较大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本合同。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我公司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2

青溪1

23号支

流综合管养工

本项目为青溪河1 号支流(林海路至宝城路)、青溪河2 号支流(日新路至薰化路)及青溪河3 号支流(创业路至三棵树路)景观带综合管养工程管养内容(不含绿化养护)主要为基础设(包含管理用房、公厕、园路、生态框、蓄水坝、路灯、音响等一切基础设施)巡查、保洁、维护维修等工作。

3、养护管理最低设施设备配置★垃圾清运车三辆、洒水车一辆、冲洗设备一台、油锯一把、水泵一台、风力灭火器二个,以上配备须附发票与照片,同时须提供洒水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雨雪恶劣天气:中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及采购人的要求配备应急抢险工具及物资,如铲车、防滑垫、平口锹、长竹杆等。

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该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若服务期内,出现较大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本合同。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我公司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3

青溪123号支

流综合管

养工

本项目为青溪河1 号支流(林海路至宝城路)、青溪河2 号支流(日新路至薰化路)及青溪河3 号支流(创业路至三棵树路)景观带综合管养工程管养内容(不含绿化养护)主要为基础设施(包含管理用房、公厕、园路、生态框、蓄水坝、路灯、音响等一切基础设施)巡查、保洁、维护维修等工作。

4、管理要求:基础设施(包含管理用房、公厕、园路、座椅、蓄水坝、路灯、音响等一切设施)巡查、保洁、维护维修工作,确保基础设施无损坏和功能性缺陷。

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该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若服务期内,出现较大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本合同。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我公司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崇新、张兴华、朱兴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1828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宝城路与鸿越大道交叉口、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5楼,联系电话:0563-26269220563-26166160563-30132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宣城市宝城路与鸿越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3-2626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5

联系方式:0563-26166160563-3013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王工

   话:0563-26269220563-26166160563-30132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274

 青溪河1、2、3号支流综合管养工程 定稿.zip主要标的信息.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